據《現代快報》報道近日,徐州新沂市第一中學發布倡議書,禁止男女生校園內結對散步、同打一把雨傘等10種行為。23日,校長郭振京回應說,倡議書確實不妥,下發后被迅速收回,已對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 據了解,新沂市第一中學還出臺了要求嚴查不文明交往的通知,班級要成立3到5人組成的監督小組,及時將不文明交往的學生信息報給班主任。學校德育處、團委、年級德育主任成立檢查組,不定時在學校檢查,對不文明交往學生拍照取證,查實后給予批評,屢教不改的,按照學校規定給予處理。 很多學生無法接受這些規定。“太極端了,大家都是年輕人,天天呆在一起,難免有接觸,學校的做法有違常理。” “十不準”被發到網上后,也引來了網友的吐槽。“@DJ羅川”說:“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只有僵硬死板的學校老師才能想得出來。你以為這樣剿滅小火苗了嗎?一方面會讓真正初戀的人轉為地下,另一方面,讓大多數正處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沒有機會學習如何與異性正常相處,帶來的危害更大!” 23日下午,校長郭振京回應此事說,學校發現內容過于極端后,立即收回。“我們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通知及倡議書尚未向學生宣布。” 男女生交往“十不準”: 1.不得有身體接觸。如手拉手、擁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 2.校內不得結對散步。3.在校園內交談時,不得選擇偏僻、不光明的人少的地方,不得在陰暗角落等地方單獨接觸。 4.不得結對就餐。 5.在校內不得使用書信、QQ、手機等物,互發違反中學生守則內容的手機短信。 6.不得進出異性同學宿舍或在異性宿舍樓逗留。 7.不準參加異性的生日宴會或其他聚會。 8.不得結伴出校游玩、住宿。 9.不得同乘一輛自行車,不得同打一把傘,不得共用一把雨傘。 10.兩人不準同進同出,出雙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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